对交易费用的几点认识——读《新制度经济学》第二章

前言

2019年已经过了大半,然而年初立的读书笔记的Flag基本还没有动手。这半年下来,似乎离开了“数据”、“程序”、“算法”就不知道该如何说话了。想问题越来越线性化,做事情越来越简单化,写东西也变得流水账起来。

然而,猛地动起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前一段时间整理自己的资料,但是翻到了以前写的一点点东西,感觉虽然写得一般,却比现在认真多了。经验一旦多了,就容易套路起来,倒不如再简单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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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的概念

交易费用的合理性

首先,让我们回到新古典经济学的几个假设:

  1. 制度中性。虽然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直接承认这一假设,但是在新古典理论中,价格机制被认为是唯一引导各种经济活动的工具(回想一般均衡理论的方程),而制度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即其影响是中性的,如:交易是仅仅在相互陌生的双方间进行的,还是在相互熟悉的双方间经常进行的,交易的均衡并不会因此有所区别
  2. 完全个人理性。新古典理论认为,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管理者,所有的决策制定者具有一致的、稳定的偏好。而且完全理性意味着个体能够获得所有可能的信息,预测到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并可以不耗费任何成本就可以根据偏好瞬间做出最佳选择。

但是,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制度实际上是对经济活动的规范和约束,则市场均衡一定是制度约束内所能达到的均衡,那么完全有理由相信,不同的制度由于其约束的不同,市场所能达到的平衡不同,因而制度中性这一假设实际上是十分脆弱的。我认为,制度中性的假设,在制度稳定、考虑制度内的市场时,对于分析的简化是有意义的,但是当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如中国的改革开放)时,这一假设就不再适用,而必须考虑制度对经济的影响。

此外,由于制度的建立、维护都需要付出成本,这些成本也都会反映在经济活动中,造成均衡的扭曲。
另一方面,完全理性显然是不可能的。North(1978)强调决策制定者的偏好是不完全的,且随着时间变化。更重要的是,在复杂的世界中,要获取“完全”的知识,要付出太多的费用,此外个体在掌握信息和制定计划时也只有有限的能力,而无法做出最佳选择。

这两条假设的不成立,意味着与理想模型相比,个体要想获得同等的效用,就必须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或者费用,而这些并不是为生产所支付的费用,而是在交易过程中必须额外支出的费用这就表明了正的交易费(transaction costs)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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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的概念理解

所谓交易费用,是指“动用资源建立、维护、使用、改变制度和组织等方面的所有费用”,既包括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Arrow,1969),还包括建立、维持、改变体制基本制度框架的费用。而这些体制框架,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制度,也可以是权利意义上的制度,还可以是与基础性正是制度相关联的非正式活动。

交易费用作为新制度经济学三个基本要素(交易费用、财产权和合约关系)之一,描述了交易过程中生产资源的损耗,其大小影响到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以及运行方式。

根据交易费用的发生情形,《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将交易费用分为了三类:

  1. 市场型交易费用。由于交易实际是通过合约来完成的,所以也就是交易个体间签订合约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费用,包括:合约的准备费用,如搜寻交易方、获取信息所需要的费用;决定签约的费用,如签约时需要谈判和协商,搜集费用,形成决策所需费用;对合约执行和监督所需费用。
  2. 管理型交易费用。市场型是交易个体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费用,而“管理型”是企业内部的费用,如建立、改变、维持企业各项制度的费用,企业内的产品转移等费用。
  3. 政治型交易费用。市场和管理交易都是在一定的政治制度下才能发生的,那么国家、国际组织等提供相关公共品而产生的费用都属于此类。“政治型”与“管理型”的不同在于两者的主体,前者为政府、国际组织等,而后者为企业等,但是二者的组成都包括制度的维护、运行等费用。

从推翻新古典理论两个假设的角度出发,我将交易费用分为两类:

  1. 制度对经济的“非中性”影响。管理型交易费用和政治型型交易费用,所描述的都是制度安排所需要消耗的费用,因而可以认为这两类费用表征了制度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交易费用一定为正,但是更好的制度可以相对降低交易费用,这意味着对经济的“非中性”影响更小,而更能够发挥自由市场本身的优势。
  2. 交易主体的不完全理性。市场型交易费用——签约前信息不完全而需要搜寻产生的费用、签约时由于不完全理性而做出非最佳的选择产生的费用、签约后存在道德风险等需要监督而产生的费用——都是不完全理性所造成的费用。此外,制度中由于“委托—代理”问题也应当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不完全理性所造成的。

当然交易费用并不仅仅是为了推翻这两个假设而提出来的,还有更多的意义。但是通过这样的分析,我对交易费用存在的必然性、产生原因、表现形式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下面我通过对一个实例的简单分析,认识到了交易费用在经济问题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从猪肉价格看交易费用

猪肉价格飞涨为哪般

近年来(此文写于2011年,指的应是2010~2011年期间),猪肉价格总体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并伴随有剧烈的波动,一时间猪肉价格成为大街小巷和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新浪财经一篇名为《猪肉价格链条解析:养殖一头净赔50元》[1]的文章吸引了笔者的目光。这篇文章提到,养殖环节,一头200斤的生猪以7.5元每斤的价格出栏,而饲养成本,包括出生费、饲料费、人工水电等等,合计1550元,每头猪亏损50元;屠宰环节,除去买猪的成本意外,运输成本每斤0.2元、加工成本2元、厂房、设备等成本0.2元,出售价格变动频繁,平均出厂价格约9.7元,总体来看盈亏平衡;而在猪肉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即销售环节,猪肉零售价格为12元/斤,去除批发成本、租赁费等,平均利润约0.9元每斤。

在[2]中,猪肉流通被划分为“生产——收购——屠宰加工——批发——零售”等几大环节,总体划分为了生猪生产、屠宰加工和猪肉销售三大阶段。这篇文章以北京市为例,选取2007年和2008年6月-9月的数据,利润分配从高到低依次为:销售、批发、屠宰、收购和养殖。此外[2]的作者总结认为猪肉价格的波动主要是由于猪肉的养殖环节造成的。

文章[3]调研了我国9省市生猪产业2008年全年和2009年前三季度的运行状况,该文章将猪肉产业链划分为了养殖、贩运、屠宰和零售环节,得出了利润分配呈“微笑曲线”的特征,即养殖环节最高、销售环节次之,贩运再次,屠宰最低。与[1]、[2]的结论存在明显的不同。

那么,究竟是什么影响了利润在各个环节的波动呢?为什么政府屡次出手调控,猪肉价格仍然波动频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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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的角度来解释

我认为可以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个初步的回答:

  1. 在这里我们主要考虑市场型交易费用和政治型管理费用。之所以不考虑管理型市场费用,是因为我认为,这主要决定了一个企业(如屠宰加工厂)对其成本等的控制,在企业内部管理中所耗散的资源,对整个流通环节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市场型交易费用,反映了交易主体(养殖户、屠宰厂、零售商等)花费在信息搜索、讨价还价、决策等的花费。政治型交易费用主要指目前的流通制度以及政府对猪肉价格的调控所产生的费用,[4]就认为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增加了猪肉销售的交易费用。
  2. 市场交易费用可以说明不同环节的利润分配。猪肉的生产是从养殖户开始的,由于生猪的养殖周期较长,因此养殖户必须要对未来较长时间的猪肉价格做出预测,但这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养殖户希冀获得准确的预测,就必须付出巨大的交易费用,而如果养殖户不去搜集信息,就意味着当未来猪肉价格与现在出现较大差异时,养殖户必须承担这一损失,这同样可以认为是交易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养殖与上游环节如饲料等关系密切,为了做出更好的决策,同样需要养殖户付出大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零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猪肉价格,尤其是超市等大型零售单位在与供应商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因而将交易费用转嫁到了上游环节,提高了自身利润。这与[1]、[2]的结论是一致的,而之所以[3]得出了养殖环节利润最高是因为,2008年猪肉供应不足,养殖环节不需要搜集太多的信息,占据了谈判的主动,就可以确保自己的利润。而且即使[3]中,销售的利润仍然高于另外几个环节。此外,[5]、[6]的研究表明,目前的生猪价格、猪肉批发价、零售价的价格传导机制存在非对称性的问题,生猪价格对猪肉价格敏感,但是生猪价格变化对猪肉价格的影响较小,产生这一的原因有市场势力、商品特点等,这一现象反映了交易费用对价格传导的影响。
  3. 不合理的政府干预会导致交易费用的增加和猪肉价格的波动。自200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2008年1月15日)、《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预案》(2009年2月)、《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防止猪价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等办法,并推出相关措施对猪肉价格调控,试图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但是其结果并不理想。我认为,政府调控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调控并没有解决目前猪肉流通制度中的缺陷,相反地,政策的频繁出台,干扰了市场对信息的判断而增加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因而增加了市场型的交易费用。而对养殖户等的补贴,会扭曲正常的生产和消费,由于生猪生产和政策的时滞,造成了更大的波动。此外,政府为了收集到猪肉市场的信息,同样也需要增加人员付出交易费用,而补贴本身也是一种政治型的交易费用。

所以,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仍然可以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思路:

  1. 政府应当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扰,并且提供更多的信息。“看得见的手”不应该与“看不见的手”“掰手腕”,而更多应该是引导市场走向。与生产者、销售者等相比,政府在信息的收集上更具有优势,如果政府能够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向各个环节的经营主体通报,减少信息不足带来的交易成本,再由他们自己做出决策,市场的运行可能更加平稳。而在政府调控时,应当更多地考虑对长久的影响,而不要只顾眼前的形势。
  2. 猪肉流通制度需要改革。在目前的猪肉流通中,养殖环节的利润与猪肉零售价格联系最为紧密,而零售环节始终能享有较高的利润,这是不合理的。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应当由各个环节承担,同样的,利润也不该过度集中在某一环节。一方面,可以减少流通环节,如采用农超对接的办法,减少猪肉的批发、贩运等环节,从而减少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产权的转移,如养殖、屠宰联合一条龙生产,这样增加了信息的共享,减少了交易费用,还可以改变激励,调整利润的分配。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粗浅想法,如果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不深入其中调查研究、不掌握更多的经济事实,是绝无可能的。此外,我注意到目前在牛奶、蔬菜等的流通中都存在这一问题,我想这需要我们以后更多地研究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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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是我在北京大学攻读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的时候,选修周其仁教授同名课程时接触到的,当时感觉与别的课程很不一样。当然新制度经济学早已超出了一开始关于制度架构和交易费用等的范畴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加以应用,也许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它的视角还是值得借鉴的。

参考文献

  1. http://finance.sina.com.cn/nongye/nyqyjj/20120921/090313200983.shtml 猪肉价格链条解析:养殖一头净赔50元. 2012年9月21日.
  2. 张磊,王娜,谭向勇. 猪肉价格形成过程及产业链各环节成本收益分析——以北京市为例[J]. 中国农村经济.2008(12).
  3. 宋劲松,周清杰,张新玲. 我国猪肉产业链的价值分配——基于9省市调研数据的研究[J]. 中国物价.2011(3).
  4. 李治国,郭景刚. 规模化、交易成本与价格干预:对猪肉价格波动的新思考[J]. 农村经济.2012(6).
  5. 杨朝英,徐学英. 中国生猪与猪肉价格的非对称传递研究[J]. 农业技术经济.2011(9).
  6. 王思舒,郑适,周松. 我国猪肉价格传导机制的非对称问题研究——以北京市为例[J]. 经济纵横.2010(6).